西安一女子夜遇劫匪,不堪威逼跳进护城河,岂料那两劫匪竟跳河相救,还对女子说:“我们只要钱,不要命。”抢劫这等坏事,救人这等好事,就这样在同一时间,同一地点,发生在同样的人身上。怪!
像这种打劫之后又救人的现象,现实生活中还有不少。有人认为,此类现象是“不道德”与“道德”的结合,应该是“次道德”,它的出现“是社会的进步,有利于社会的安定。”真的是这样吗?
那两个劫匪是救了那女子一命,但是,倘若不是两劫匪贪图私利,威逼劫财,那女子难道会无端跳河?这般深深地伤害了别人后,再来轻轻地说声“对不起”的一类事儿,能让受害者感激甚至原谅吗?
这种“次道德”还不如说是“伪道德。”这就好比给别人带来深深伤口而后在伤口表面再轻轻熬上一层药,药效并不大,却能及时自己的罪行得到心灵的“慰籍,”又在事后能博得众人的句句肯定,何乐而不为呢?可我们要是一味的承认“次道德”,肯定“次道德”,姑息它,纵容它,只怕会使道德沦丧的人更加猖狂的犯罪,“次道德”这个变量最终要沦为“不道德”了。
个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,应该追求健康、完美的道德,又何必退而求其次去追求那“次道德”呢?是的,人们定将拭去眼前的浮尘,用自己的行动去追求那无瑕的道德之玉,因为道德不容“次”。